一、隨函檢附下列資料請惠予代為公告及轉發。 (一)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獎助學金施行要點,敬請張貼 公告,申請截止日期為112年3月31日止。 (二)各項申請資料提供索取,不足時請各單位代為複製使 用。 (三)各國中、小學請於112年3月31日前製作「附表二、附表 三」電子檔傳送至 :u502334@taipower.com.tw及寄送紙 本,以便本廠統一作業。 二、各國中、小學依施行要點所列規定並按分配名額(附表 四)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