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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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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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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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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
一、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18日新北教人字第1060721814號函辦理。
二、
新北市樟樹國中自106學年度改制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
三、
該市偏遠地區之50人以下國民小學刻正實施混齡教學,故介聘至該市偏遠地區學校之教師亦須進行混齡教學。
四、
申請介聘至該市之特殊教育教師(身障及資優類)於介聘達成時,倘該類科正式服務年資未滿3年者,須接受該
市特殊教育初任輔導;另申請介聘至該市之專任輔導教師,於介聘達成時須受該市規範,專職學生輔導,不得以任何理由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