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花蓮縣綜合發展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已委由花蓮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各項事宜。本案連絡人:花蓮體中楊淑貞老師(8462610#204) |
三、 | 旨揭計畫申請資格為設籍本縣之優秀運動選手,子計畫一~二請各單位轉發符合資格人員,向花蓮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提出申請。 |
四、 | 子計畫一申請截止日為106年5月19日,審核結果將公告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並通知錄取人員,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
五、 | 子計畫二報名時間為106年5月8日上午9:00~12:00,面試時間為106年5月8日下午2:00,相關資訊已刊登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
六、 | 隨文檢附申請要點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