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育研習公告:
依據縣府113年5月7日 府教學字第1130088342號函
旨揭兒童權利公約研習每年均須完成4小時。
1、校長需達4小時教育訓練。
2、教師(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需達4小時教育訓練,占全校教師總員額93%以上。
3、學校行政人員(含員工)需達2小時教育訓練,占全校職員工總員額91%以上。
請各位同仁於113年6月30日前完成(如行政可於7/15前完成)
※如先前有上的時數 再麻煩補齊時數
有另外一個平台能夠上課
e等公務員 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
登入會員後
步驟如下:
1.在首頁搜尋欄位中,輸入「兒童權利公約」四個字
2.以下課程皆可自由選擇,累計為4小時即可。
(1)兒童及少年保護辨識、通報暨輔導知能研習(72分鐘)
(2)兒童權利公約及福利政策法規(200分鐘)
(4)兒童權利公約-各項權利分析(一)(60分鐘)
(5)兒童權利公約-各項權利分析(二)(60分鐘)
(6)兒童權利公約-各項權利分析(三)(60分鐘)
上課前 先完成
前測 https://forms.gle/VC78jR1WUaSkVzPdA
上課後 完成
後測 https://forms.gle/NDE1pSF79HpUbxWGA
※本資訊同步放在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