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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7-11 | 點閱數: 820
檢送全國公教員工網路購書優惠方案105年7至8月專屬活動「夏日小說祭」訊息,請參考利用。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7-11 | 點閱數: 1068
105年至108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作,請參考運用。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7-11 | 點閱數: 980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五條 修正條文   第五條 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資格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偏遠、特殊偏遠或離島地區學校之代課、代理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同: 依第三條第三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資格聘任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藝術領域或藝術群之代課、代理教師。 依第三條第三項第二款或第三款資格聘任,且具出缺科(類)專長之代課、代理教師。 前項學校應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但經各該主...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7-11 | 點閱數: 869
主旨: 檢送「中華民國10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1份,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05年6月13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44272號函辦理。(抄附原函1份) 二、 明(10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超過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5個,分別為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6日)、和平紀念日(4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4日)及國慶日(4日)等。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7-11 | 點閱數: 914
主旨: 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教師因配偶考取公費留學而申請留職停薪隨同前往,當其配偶公費補助期滿改以自費延長留學期間,該師得否繼續以同一事由申請留職停薪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6月23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068793號函辦理。 二、 查102年4月22日訂定發布之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除校長、社會教育機構及學術研究機構首長外,教育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申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7-11 | 點閱數: 1041
105年公務人員高考一級暨二級考試,自7月15日至25日受理網路報名,有意報考之民眾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http://wwwc.moex.gov.tw/main/exam/wFrmExamDetail.aspx?c=105150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7-07 | 點閱數: 930
依據:104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10次會議決議辦理。 一、太魯閣語正取:呂玉美、夠尚優耀;        阿美族語正取:陳雅各。 二、錄取人員請於105年7月11日(星期一)9:00~11:00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學        校辦理報到。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7-07 | 點閱數: 924
依據:104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第10次會議決議辦理。 一、普通班正取:沈維志、黃佩吟;        身障類資源班正取:劉宜潔;        幼兒園正取:羅純薇。 二、錄取人員請於105年7月11日(星期一)9:00~11:00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逕向學        校辦理報到。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7-02 | 點閱數: 1184
徵選內容: 普通班普通科代理教師:2名 普通班英語代理教師:1名 幼兒園代理教師:1名 學前身障班代理教師:1名 身障類資源班代理教師:1名 報名起日期: 105年7月6日  09時00分 報名迄日期: 105年7月6日  12時00分 報名地點: 本校人事室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7-01 | 點閱數: 928
徵選內容: 太魯閣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3名 阿美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1名 報名起日期: 105年7月7日  08時00分 報名迄日期: 105年7月7日  10時00分 報名地點: 本校人事室 甄試時間: 105年7月7日  10時30分 說      明: 詳簡章。
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6-05-30 | 點閱數: 1366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5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50006022號函辦理。 二、 查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因疾病或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或休養期間,得請病假,每學年准給28日;其超過規定日數者,以事假抵銷,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二)患重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經醫師診斷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經學校核准得延長之;......。」,第14條規定:「(第1項)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其課(職)務應委託適當人員代理;教師無法覓得合適代理人時,學校應協調派員代理。...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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