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活動,訂於110年12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假本縣中華國民小學舉辦。
二、本活動辦理期間適逢假日,請准予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 1 年內以不影響各機關學校正常上班日之人力調配,核實辦理 補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