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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新城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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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青少年擊劍志工團

社區教保中心」暨「學前特教服務據點」專題講座報名表

講題: 感覺統合惹的禍
講師: 陳海燕(慈濟醫院護理師) 
時間: 115 年 06 月 27 日(六)上午 9:00~11:00
地點: 陶樸閣文健站(花蓮縣秀林鄉 64 號)
報名諮詢: 賴貞燕小姐(電話:03-8611006 分機 302 / 手機:092759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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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7-08-01 | 點閱數: 1214
一、 依據本府106年度第1次廉政會報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鑒於國民旅遊卡制度原係代替現金給付強制休假補助,部分公務人員因不知規則或藉由申領作業漏洞取得補助,致涉犯刑法詐欺罪憾事。若經媒體報導渲染將影響公務員形象。復106年國旅卡新制上路申領規定有變更,爰請加強宣導規定避免同仁誤觸法網。
三、 國旅卡曾發生之違失態樣如下:
(一) 以「假消費換現金」方式詐領補助費:虛偽購買旅遊行程之預購型交易,由旅行社偽造不實之旅遊行程及紀錄,提供消費收據供公務人員向服務之機關申請強制休假補助費,而旅行社扣除部分手續費後當場給付刷卡的公務人員現金。
(二) 以「消費不得核銷項目」詐領補助費:旅行社曾發生販售「國外旅遊行程」、「國際機票」、「儲值性商品票券(餐券、住宿券等)」,卻開立「國內旅遊」行程單據,將該筆不得核銷之交易作為合格交易上傳至檢核系統,幫助公務人員申領補助款。
(三) 以「事後退款方式變相換取現金」詐領補助款:預購型國內旅遊行程未實際參加而向旅行社申請退費,或購買商品後辦理退貨,未實際進行消費,惟檢核系統已將休假日當日刷卡資料列入合格交易,致使公務員於退款後仍得申領補助費。
(四) 將刷卡單據重複申領差旅費、辦公費、業務費或其他公款支出,以單次消費重複核銷方式詐領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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