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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新城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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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青少年擊劍志工團

社區教保中心」暨「學前特教服務據點」專題講座報名表

講題: 感覺統合惹的禍
講師: 陳海燕(慈濟醫院護理師) 
時間: 115 年 06 月 27 日(六)上午 9:00~11:00
地點: 陶樸閣文健站(花蓮縣秀林鄉 64 號)
報名諮詢: 賴貞燕小姐(電話:03-8611006 分機 302 / 手機:092759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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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珮珍 - 人事室 | 2021-05-14 | 點閱數: 707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5月11日部法二字第11053520062號函辦理。
二、 茲為保障公務人員請假權益並落實生理假給假意旨,請依旨揭銓敘部110年5月11日令規定辦理所屬實施輪班、輪休制之公務人員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以下簡稱請假規則)請生理假相關事宜,其請生理假「1日」,應自該次輪班之實 際服勤起始時間24小時內,無論其輪班次數及工作時數多寡,均合併計算為1日給假。
三、 依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 3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次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條規定,公務人員亦為該法之適用對象,是依該法第21條規定,公務人員為上開生理假之申請時,服務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據上,為落實公務人員生理假之給假係為照顧女性生理上之特殊性,各機關對於所屬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而依規定申請生理假者,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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