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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青少年擊劍志工團

社區教保中心」暨「學前特教服務據點」專題講座報名表

講題: 感覺統合惹的禍
講師: 陳海燕(慈濟醫院護理師) 
時間: 115 年 06 月 27 日(六)上午 9:00~11:00
地點: 陶樸閣文健站(花蓮縣秀林鄉 64 號)
報名諮詢: 賴貞燕小姐(電話:03-8611006 分機 302 / 手機:092759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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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珮珍 - 人事室 | 2021-03-12 | 點閱數: 734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3月10日府人訓字第1100047288A號函辦理。
二、 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 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次查銓敘部108年11月25日部法一字第1084876512號函略以, 服務法第14條第1項所稱「法令」規範內容,須明確規定該等職務或業務得由公務(人)員兼任、由政府機關(構)指派兼任,或公務員為政府機關代表等,足資認定該等職務或 業務係由具公務員身分者兼任時,始得作為公務員兼職依 據。
三、 銓敘部茲頃接教育部來函請釋前開銓敘部108年11月25日函意涵,經銓敘部審慎衡酌後,上開銓敘部函釋得作為公務員依法令兼職之依據者,尚包括中央二級或相當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 政府、直轄市議會、縣(市)政府及縣(市)議會依法令指派 或遴聘(派)兼任者,以及政府機關(構)依法令指派或遴聘(派)學者兼任,亦得作為公立學校校長、兼任行政職務教 師之兼職依據,業經銓敘部作成旨揭銓敘部110年3月9日令釋補充規範。
  • 1100309令-銓敘部.pdf
    1) 1100309令-銓敘部.pdf
  • 1100311函-花蓮縣政府.pdf
    2) 1100311函-花蓮縣政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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