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花蓮縣政府112年4月21日府人福字第1120077657A號函辦理。
本次調查結果,將作為花蓮縣政府113年度退撫預算之編列依據,如有意登記於113年退休(含教育人員及公務人員),請於5月2日(星期二)前將申請退休意願書送交人事室。
教師或校長申請退休,其退休生效日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1條規定,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
凡未依規定申請致未列入113年度退撫預算計畫案內者,除特殊原因者(如罹患重病、家庭因素等)經專案申請核准外,將列入114年度退休調查案辦理。
檢附113年度退休意願申請書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