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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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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中市106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部分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級有減班疑慮,可能衍生教師超額情形,本縣所屬學校有意申請介聘他縣市之教師應審慎選填志願。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106年4月18日中市教特字第1060032297號函辦理。 
二、 
旨揭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 
(一) 
國小教育階段:和平區梨山國中小、東區樂業國小、梧棲區永寧國小、潭子區潭陽國小、龍井區龍峰國小。 
(二) 
國中教育階段:南區四育國中、南屯區黎明國中、后里區后綜高中、神岡區神圳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