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花蓮縣新城鄉新城國民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解散清算公告
公告日期:106年11月20日
公告字號:新國合字第106001 號
主旨:本社自106年11月20日起辦理解散作業。
說明:
一 、本社業經106年11月6日全體社員大會決議通過解散清算,經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106年11月13日府社行字第1060212249號函同意備查,並於106年11月20日全體社員大會選任陳春蔭、范朝慶、王秀文、黃惠珍、張雅惠為清算人。
二 、依合作社法第55條及第65條規定,本社債權人應自即日起一個月內向清算人申報其債權,凡與本社存有債權關係者(如往來廠商貨款及應退未退之社員股金等),於106年12月20日前向清算人申請,俾憑辦理債權清償。
三 、逾期,本社將依合作法規相關規定進行清算程序,各債權人不得有異議。
四、相關事宜請洽本校員生消費合作社。
地址:花蓮縣新城鄉新城村博愛路30號
電話:03-8611006轉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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