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說明如下:
1.◎三年級教學範圍1-1、2-1、3-1
◎四年級教學範圍1-2、2-2、3-2
◎五年級教學範圍1-3、2-3、3-3
◎六年級教學範圍1-4、2-4、3-4
p.s上學期至少上1-2單元。
2.中年級採多元方式評量(如:有獎徵答、趣味問答);高年級請以紙本評量為主。
3.相關成果照片請將電子檔上傳至:訓育組→法治教育 資料夾。
4.學生之紙本試卷請交到訓育組(秀玉)
5.成績統計表附於下方請自行列印
6.若你需要列印或修改舊的測驗考卷可點選:舊校網 100學年學務處→訓育組→100法治教育-100法律基本常識測驗成果 資料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