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花蓮縣政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二、花蓮縣新城鄉新城國民小學僱用交通車駕駛工作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
貳、甄選類別、名額、資格︰
一、身心障礙交通車司機:壹名。
二、應聘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操守良好年齡在65歲以下,具職業駕駛執照。
(二)、男女均可(男須役畢),並無任何違法記錄者。
(三)、國中以上畢業具有愛心,願意為學童上下學交通付出心力且積極配合學校交辦事項者。
參、索取簡章、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花蓮縣新城國小全球資訊服務網(https://www.scps.hlc.edu.tw)新城最新消息區自行下載。
二、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https://news.hlc.edu.tw/news/school) 學校公告網自行下載。
三、報名時間:自110年2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至110年2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時止(以實際時間為準,逾期不受理報名)。
四、報名地點:花蓮縣新城鄉新城國民小學總務處 。
校址︰971001花蓮縣新城鄉新城村博愛路30號
電話:03-8611006分機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