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該署110年12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65214號函辦理。 |
二、 | 為持續強化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對遭受兒少性剝削的警覺,使學生了解性剝削防治相關事項,爰進行滾動修正旨揭宣導教材,修正後宣導教材如附件。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
(一) | 公版簡報: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法規發布日期。 |
(二) | 懶人包、國小版教案、性剝削PPT:更新109年保護資訊系統兒少性剝削案件數據。 |
三、 | 旨揭宣導教材公告於國教署網站(https://www.k12ea.gov.tw/Tw/Common/DownloadDetail?filter=043F1AEB-690C-4F45-924E-D1C90AE7694E&id=b615cf90-a3e0-45a7-b3d6-aeffcf87dad3)─「各類資料下載區」,請各校下載運用。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43780號函辦理。 |
二、 | 倘有未竟事宜,請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輔導群計畫)葉峻綱助理(電話:07-7172930#2002/E-mail:gender.edu@gmail.com)。 |
一、 | 依據台灣好漾社會發展協會110年10月1日好漾籌第110100101號及本府110年10月14日府社工字第1100201955號函辦理。 |
二、 | 課程相關資訊如下: |
(一) | 時間:110年11月5日(五)9時30分至16時30分。 |
(二) | 地點:花蓮縣勞工育樂中心(花蓮縣花蓮市富安路199號)。 |
(三) | 報名期限及方式:即日起至110年10月29日止,採線上、email或傳真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ogxfsKPnnY8iHtwf6 |
三、 | 如有未竟事宜,請洽本案業務聯絡人許皓程社工專員,電話(02)25337133#32。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暨本縣11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旨案內容摘述如下: |
(一) | 參賽資格: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含縣立體中)學生(鼓勵各校踴躍參加,9班以下(含)得遴薦1件參賽、9班以上得遴薦2件以上參賽)。 |
(二) | 送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止。 |
(三) | 送件方式:親送(於上班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間)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
(四) | 收件地址:花蓮縣立南平中學(地址:花蓮縣鳳林鎮南平里八德路62號)教導處學務組長收。 |
三、 |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案承辦人本縣南平中學學務組長(03)8772586轉111。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10620A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宣導海報及宣導品電子檔置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全球資訊網(首頁/主題專區/家庭支持/未成年懷孕服務專區/民眾/宣導品,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Detail.aspx?nodeid=1208&pid=9549),歡迎學校逕行下載運用。另「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0800-257085)及「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https://257085.sfaa.gov.tw/),提供遭遇困境未成年懷孕少女、家屬及其重要他人近便性、即時性諮詢管道,併請貴校參酌利用。 |
三、 | 承上,宣導海報及宣導品所列內容建請做為學校宣導學生懷孕議題之參考,並請於知悉學生懷孕時,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條之1及教育部所訂「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規定,採取必要之相關措施,協助學生完成學業,落實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益。 |
一、 | 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15日臺教學(三)字第1090180153號書函辦理。 |
二、 | 衛生福利部依據性騷擾防治法製作旨揭公開揭示海報圖文版電子檔,提供各場所主人運用於場所公開揭示性騷擾之防治事項及載明申訴電話,請下載檔案廣泛宣導運用張貼。 |
三、 | 衛生福利部業已將上開電子檔案上傳至該部保護服務司網站--性騷擾防治之宣導專區( 路徑: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性騷擾防治>宣導專區>宣導海報/宣導文宣,網址:https://dep.mohw.gov.tw/DOPS/np-1214-105.html )。教育部亦將該海報檔案上載於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首頁>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與處理>綜合性參考資料項下,網址: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m7/m7_09_01_index)。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140850號函辦理。 |
二、 | 為鼓勵各界充分發揮創意,創作符合本案活動目的之微電影作品,爰本案徵件期程延長至110年1月10日(詳情請見活動簡章),請多加推廣。 |
三、 | 檢附最新活動簡章、活動海報及延期圖卡電子檔各1份如附,相關資訊亦可至活動官網(https://www.lightupeyes.com/)及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https://reurl.cc/7oW2z9)查詢。 |
一、 | 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109年10月5日高師大教育字第1091007932號函辦理。 |
二、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楊巧玲教授執行109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推動工作-課程與教學輔導組-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輔導群」業務。 |
三、 | 因應12年國民基本教育新課程實施,發展素養導向性別平等教育課程、教學與評量,以精進教學品質,特徵集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發展與實踐績優方案,促進教學經驗交流與分享,以提升教學成效。 |
四、 | 活動辦理方式 |
(一) | 第一階段:繳交報名表與方案簡介。 |
1、 | 時間:即日起至110年3月12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
2、 | 繳交方式:請將已核章報名表與方案簡介之「紙本」,郵寄至「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輔導群〉葉峻綱助理」,聯絡電話(07)717-2930#2002。併請將報名表與方案簡介之「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傳送至gender.edu@gmail.com。 |
(二) | 第二階段:進行教學與實施紀錄。 |
1、 | 時間:即日起至110年4月23日(星期五)截止,以郵戳為憑。 |
2、 | 課程方案必須進行現場教學實踐,並進行教學紀錄與省思。 |
3、 | 繳交資料: |
(1) | 資料檢核表。 |
(2) | 授權書。 |
(3) | 成果報告。 |
4、 | 繳交方式:將上述資料包含紙本一式三份並燒錄光碟一份(以word檔、pdf檔為主),郵寄至「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輔導群〉葉峻綱助理」(80201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116號)。 |
(三) |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 |
1、 | 時間:110年5月28日(星期五),配合性別平等議題輔導群年度研討會。 |
2、 | 活動方式: |
(1) | 邀請優選課程方案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 |
(2) | 參賽作品擇優彙集成冊,並公布於性平輔導群CIRN平台供全國教師參考使用。 |
五、 | 檢附旨揭徵文活動計畫一份。本案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輔導群〉葉峻綱助理」,聯絡電話(07)717-2930#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