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標準:
1.本校依以下條件依序擇優錄取,額滿為止(若超過招生名額,每校各年級至 多錄取 3 名;不足名額得由符合錄取標準之學生甄選遞補)。
(1)通過本縣鑑輔會鑑定通過之一般智能或學術性向 資賦優異學生。
(2)通過本縣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國中資優學生(小六升國七、國七升國八之男女生),在一般智能或學術性向上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家學者、 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者。
(3)經教師或家長推薦,在一般智能或學術性向上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
報名方式:
即日起至 111 年 6 月 23 日(週四)前,向就讀學校報名,由各校遴選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後統一報名。
經費:
學生免報名費 ,有關課程之午膳,提供代訂 90 元便當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