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榮譽榜
恭賀六年甲班胡宇恩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太魯閣族語中級合格 指導老師:簡月美老師
恭賀六年乙班柳皓瑀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太魯閣族語初級合格 指導老師:簡月美老師
恭賀五年甲班盧炫恩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太魯閣族語初級合格 指導老師:簡月美老師
恭賀五年甲班施家睿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太魯閣族語初級合格 指導老師:簡月美老師
恭賀五年乙班李悅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太魯閣族語初級合格 指導老師:簡月美老師
恭賀六年甲班黃安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阿美族語初級合格 指導老師:江春嬌老師
恭賀六年乙班羅嘉琪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阿美族語初級合格 指導老師:江春嬌老師
恭賀五年乙班羅智萱114年度第1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阿美族語初級合格 指導老師:江春嬌老師
狂賀!!足球隊參加114年花蓮縣市長盃足球錦標賽榮獲 二年級組 冠軍
恭賀新城國小四年乙班高鈺玫同學參加114年花蓮縣字音字形線上競賽活動榮獲第二場銅獎(指導教師:廖姵雯老師)。
恭賀新城國小四年乙班高鈺玫參加新城鄉114年度語文競賽榮獲字音字形比賽第三名(指導教師:林玟妝老師)。
恭賀新城國小四年甲班楊慎心參加新城鄉114年度語文競賽榮獲書法比賽第三名(指導教師:吳政原老師)。
恭賀新城國小五年乙班羅智萱參加新城鄉114年度語文競賽榮獲阿美族族語朗讀第三名(指導教師:江春嬌老師)。
恭賀新城國小五年乙班李悅參加新城鄉114年度語文競賽榮獲太魯閣族語朗讀第二名(指導老師:簡月美老師)。
恭賀新城國小四年乙班陳亞伯參加新城鄉114年度語文競賽榮獲太魯閣族語情境式演說第一名(指導教師:簡月美老師)。
恭賀新城國小四年乙班陳楷恩參加新城鄉114年度語文競賽榮獲臺灣台語朗讀第三名(指導教師:黃淑娟老師)。
恭賀新城國小五年甲班林庭榛參加新城鄉114年度語文競賽榮獲臺灣台語情境式演說第三名(指導教師:黃秀玉老師)。
恭賀新城國小三年乙班李暘參加新城鄉114年度語文競賽榮獲國語演說第三名(指導教師:葉惠禎老師)。
恭賀新城國小五年甲班施家睿參加新城鄉114年度語文競賽榮獲國語朗讀第三名(指導教師:羅雅敏老師)。
狂賀!!!新城國小足球隊,榮獲【114年度花蓮縣長盃足球錦標賽】U8歲組季軍。
恭賀新城國小六年甲班張皓芯、邱士清、葉書亞、胡宇恩、林家樂太魯閣族語初級認證合格
狂賀!!!新城國小足球隊,榮獲【114年花蓮縣洄瀾盃】二年級組冠軍、三年級組季軍。
恭賀六年甲班張以勒 太魯閣族語中級認證合格
狂賀!!!新城國小足球隊,榮獲【花蓮瑞北國小足球邀請賽】男生組第二名、女生組第三名。
狂賀!!!新城國小足球隊,榮獲【113學年度花蓮縣樂樂足球賽】高年級組亞軍、中年級組季軍。
恭賀新城國小六年甲班林家樂、六年甲班胡宇恩、六年甲班葉書亞、六年甲班邱士清、六年乙班張豸葶通過太魯閣族語初級認證。
狂賀!!!新城國小足球隊,榮獲【武士岸盃足球邀請賽】U10歲組第三名、U8歲組冠軍。
恭賀新城國小六年甲班張以勒、六年乙班邱昱程通過太魯閣族語中級認證
恭喜~本校邱正傑、高鈺玫及王妤涵、游全睿分別獲得113年我有特「藝」功能國小口說藝術組及音樂表演組佳作!
狂賀!本校卓苳聆、楊語潔獲得113年我有特「藝」功能學前戲劇表演組特優!
狂賀!本校邱正傑、葉聖鈞、林偉承、游財恩參加2024全國地板滾球運動會東區初賽榮獲 兒童組 冠軍~
恭賀新城國小張以勒榮獲113年度花蓮縣語文競賽-太魯閣族語情境式演說特優(取得全國代表權)
新城國小四年乙班高鈺玫、五年甲班李涵鈺榮獲112學年度第3屆撿塑、減塑海廢創作比賽活動國小組海洋生物類優選
恭喜!本校張雅惠老師當選教育部113年度卓越特殊教育人員
新城國小張以勒榮獲113年度新城鄉語文競賽-太魯閣族語情境式演說第一名
新城國小張皓芯榮獲113年度新城鄉語文競賽-太魯閣族語朗讀第二名
新城國小張哲浩榮獲113年度新城鄉語文競賽-閩南語情境式演說第二名
新城國小高鈺玫榮獲113年度新城鄉語文競賽-字音字形第二名
新城國小陳子嫺榮獲113年度新城鄉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第三名
新城國小李悅榮獲113年度新城鄉語文競賽-國語演說第三名
狂賀!!!新城國小呂敬主,榮獲【113年花蓮縣「縣長盃」空手道錦標賽,丙A組基本一招第一名、個人型第二名】
賀新城國小榮獲花蓮縣第64屆國民中小學科展覽會國小B組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 第一名
賀新城國小榮獲花蓮縣第64屆國民中小學科展覽會國小B組團體獎 第三名
恭喜 黃麗花校長 鍾怡君老師榮獲 國民中小階段12國教課綱實施短片 特優
恭喜鍾怡君主任教案-食在芥意 獲得112學年度綜合領域議題融入教案設計榮獲佳作
112學年度「學習扶助」教學教具、心得暨學習心得徵選計畫-教師組教學心得~行政組特優:張家鳳 教師組教學心得~教學組優選:余穎倩
恭喜~本校許妤萱、吳欣潔、尤憶樺分別獲得112年我有特「藝」功能繪畫組及攝影組優等及佳作!
狂賀,鍾怡君主任參加研發生命教育事例徵稿活動,榮獲國小組第一名
恭喜~本校張雅惠及黃巧雯老師參加112學年度特殊教育教學教案設計徵選活動,雙雙獲得佳作!
狂賀!本校吳冠毅、尤憶樺、林偉承、邱正傑、葉聖鈞參加2023全國地板滾球運動會東區初賽榮獲 兒童組 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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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教師法第37條及私立學校法第63條、第66條規定略以, 公私立學校教師互轉時,除已辦理退休或資遣之年資應予 扣除外,其退休、離職及資遣年資應合併計算。合先敘 明。
二、公立學校校長、教師曾任私立學校校長、教師之任職年 資,於辦理退休、資遣或撫卹時併計年資之採計上限:
(一)查公校退撫條例第7條規定略以,校長、教師曾任私立學 校編制內有給專任合格校長、教師,未核給退休金、離 職給與或資遣給與之任職年資,經原服務學校覈實出具 證明者,得併計其任職年資。具98年12月31日以前私立 學校年資者,其退休金、撫卹金、資遣給與基數內涵及核計最高基數,依學校法人及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 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以下簡稱私校退撫條例)施行前原 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資遣規定辦理(按,即仍 有最高採計上限,核計最高基數係以總數61個基數為限 【即30年】,符合增核退休給與規定者,以總數81個基 數為限【即40年】);具99年1月1日以後私立學校年資 者,依私校退撫條例規定支給其個人退撫儲金專戶累計 之本金及孳息(按,即已無最高採計上限)。
(二)查公校退撫條例第15條第3項、第42條及第55條第1項規 定略以,本條例施行後辦理退休、撫卹、資遣之教職 員,其退撫新制實施前之任職年資,最高採計30年。連 同退撫新制實施後之任職年資,擇領月退休金者,最高 採計40年;擇領一次退休金者,最高採計42年;辦理撫 卹者,最高採計40年;辦理資遣者,準用擇領一次退休 金規定,最高亦採計42年。
(三)據上,公校退撫條例第15條第3項及第55條第1項已明定 公立學校校長、教師任職年資之最高採計上限,爰其依 同條例第7條規定,併計曾任98年12月31日以前未核給退 離給與之私立學校校長、教師年資時,退撫新制實施前 年資仍最高採計30年,連同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採計上 限,亦應按所擇領之退休金種類,分別為月退休金40 年、一次退休金(含資遣)42年以及辦理撫卹者40年;至 如併計曾任99年1月1日以後私立學校校長、教師年資時,因該段年資屬個人退撫儲金專戶之確定提撥制,且 私校退撫條例亦無給與上限規定,爰不納入採計上限規 範。
(四)至公立學校校長、教師於退休、資遣後,再任私立學校 時,原已依法領取退休金或資遣給與年資,應與依公校 退撫條例重行退休、資遣或辦理撫卹之年資合併計算, 並受前開最高年資採計上限之限制。茲因公私立學校校 長、教師互轉年資併計相關法規係自85年10月4日施行, 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爰本規定僅限於85年10月4日 後自私立學校退休、資遣再任公立學校校長、教師者。
三、另有關公私立學校年資併計逾法定最高採計上限時之年資 取捨部分,審酌教師法有關公私立學校年資併計之立法意 旨,係為使教師於公私立學校互轉時年資不致流失。惟校 長、教師於辦理退休、撫卹時,仍係依其最後身分所適用 之退撫法律,據以採計最後身分之任職年資。有關相關年 資採計之上限,現行公、私立學校退撫制度設計不同,公 立學校部分,不論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均有年資採計上 限,至私立學校部分,則僅私校退撫條例施行前之年資有 採計上限規範。現行於公立學校退休優先採計公立學校年 資,在私立學校退休優先採計私立學校年資規定,容有檢 討空間,爰參照現行公校退撫條例於退撫新制實施前、後 年資併計逾年資上限者,由當事人自行取捨規定之精神, 放寬為「公立學校教師辦理退休且有併計私立學校任職年 資者,如併計後逾年資採計上限,其公立學校、私立學校 97 年資採計,由當事人自行取捨;未取捨者,由審定退休案之主管機關逕以優先採計公校年資審定之」,又為公平處 理年資取捨規定,配合公校退撫條例施行日期,溯自107年 7月1日生效。
四、公立學校校長、教師於107年7月1日後退休生效且併計私立 學校校長、教師年資後逾採計上限,並經本部或各主管機 關核定優先採計公立學校校長、教師退休年資者,得於採 計上限範圍內重行具結選擇採計之公、私立學校退休年 資。請轉知所屬通知符合前開規定之退休教師,於本函發 文日期起3個月內,如經當事人評估有提出變更採計年資之 需要,得依退休申請程序提出重行審定退休年資之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