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對象:三項條件皆須符合 (1)就讀花蓮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 (2)因父母一方或雙方(去世、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意外急難無法工作)或單親扶養三名子女(含)以上(須未滿二十歲就學中或學齡前)而使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之學童。 (3)家庭持有中低、低收入戶、清寒證明。
2.金額:2000(每戶限2名)
3.申請表格:如附件
4.申請期限:9/15(三)前送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