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班導師
全校名額5名,導師如有意願為學生申請,可自行下載附件表格申請.若通過,導師期末須填寫附件所附之回饋單.
1.補助對象:國民小學在學學生(新學年度)為主。凡家庭經濟遭逢困境,無力負擔註冊、教育學習等費用之經濟弱勢學生。
2.補助金額:
(一)「清寒助學金」: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一萬八千元,統一由校方按期核發-上下學期開學各補助三千元(不含當月生活補助一千元),優先繳納學校相關費用;另每月生活補助一千元,共十二月。
(二)「特殊才藝助學金」:每名學生每學年補助一萬元,審核通過後一次核發。申請者須已具備「清寒助學金」之申請資格,且另具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等)。
3. 申請資格:
a.符合經濟弱勢條件,特殊才藝之學生。
b.特殊才藝(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等)需曾獲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不包含校內比賽),或經政府單位(含立案機構)鑑定之資賦優異者。(需有證明文件)
4.評估回饋
每學期終導師需填寫附件所附之回饋報告,以利本會針對補助個案進行長期關注之評估。